2013年南安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170元 8月1日起执行
2013-08-14 09:2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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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泉州各县(市、区)基本上分布在第二和第三档,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晋江、南安、石狮和惠安按照第二档执行,即月最低工资标准11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4元/时;安溪、德化、永春三地按照第三档执行,即月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1元/时。这两档的标准分别比去年提高了120元/月和1.3元/时。
非全日制用工时薪最低12.4元
在快餐店打工,一个小时8块钱的待遇可能不行了,因为从本月起,福建省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泉州市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12.4元/时,比去年提高了1.3元/时。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设四个档,分别为1320元、1170元、1050元、9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14元、12.4元、11.1元、10.1元。
居于最低工资第一档的多为厦门市的相关行政区域。(泉州晚报记者 张君)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继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2013年又18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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