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深夜坐奔驰回家 男子“吃醋”怒撞豪车
2015-11-11 15:58 来源:南安商报
0
看到妻子深夜回家时从豪车上下来,男子越想越气,开着小轿车怒撞豪车。因为这一冲动行为,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今年5月25日零时许,市民老吴正在家中休息。突然,楼下传来一声巨响,他跑到窗户前一看,发现儿子阿才(化名)停放在家门口的奔驰越野车,被一辆小轿车撞了,于是他赶紧报了警。
老吴下楼一看,车被撞得不轻,车身以及车前保险杠损坏,车后轮爆胎,自家的电动卷门也被殃及,这要修起来,估计得花个十来万元。
他调取监控一看,竟是一名男子使的坏。
经调查,该男子叫蔡某,仑苍人,1986年生,经商,今年6月18日,他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原来,案发当晚,蔡某在租房楼下看到老婆阿玲(化名)从朋友阿才驾驶的奔驰越野车上下来。
“阿玲这么晚回家,还是从他的车上下来,这两人肯定有问题。”蔡某心里起疑,打电话给阿才要问清楚,可阿才并没有接电话。蔡某心里越想越气,醋坛子翻了一地。因为气没处撒,他当即就开着自己的小轿车到某店门前,看到那辆越野车正停放在店门口。
蔡某开着车,就向奔驰车的左侧位置撞去。连续撞了两次后,蔡某倒车换挡想停下,没料到车子又往前冲去,撞上奔驰车左侧。这下子,奔驰车被撞得七零八落,损坏严重。
气撒完了,可代价也不菲。案发后,蔡某付出了15万元的修车费用,获得了车主、阿才丈母娘吴女士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蔡某因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涉案价值达18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蔡某主动投案自首,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谅解,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结合被告人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对蔡某可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蔡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该判决已于昨日生效。( 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杨煌娟 谢希迎)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