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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出台扶持政策 鼓励民企“二次创业”

2012-04-01 09:40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昨日,晋江市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9次(扩大)会议召开。会上提出,为引导扶持晋江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晋江出台了9份扶持政策,主要侧重于第三产业和自主创新两大方面。

  政策主要针对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专业市场发展,以及科研机构建设、境外品牌运作等产业。

  对于确需鼓励扶持、能够产生明显效益的商贸服务行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晋江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鼓励规模商贸企业发展,纳税奖励、税费减免或执行最低费率,营造宽松融洽的税收环境等。

  在扶持专业市场方面,出台《关于扶持专业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用地保障、扶持市场投资主体、经营主体、配套服务主体及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扶持专业市场发展。

  为鼓励企业发展境外品牌,《关于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品牌运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鼓励支持企业到境外设立自主品牌旗舰店和营销、研发、设立网店,注册自有品牌,申请专利保护,并购国际知名品牌等,帮助企业转变国际营销方式,扩大晋江产品的国际影响力、美誉度。

  此外,在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方面,充实完善了关于扶持公路运输业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产运分离政策。同时,扩充完善了旅游产业专项政策,形成12条奖励扶持措施,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产业配套设施等方面,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本网记者 张清清 通讯员 林青 陈文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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