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违法排污 晋江一房东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2015-03-09 08:5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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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违法排污,房东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被押解回晋江。
闽南网3月9日讯 前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民警将许某押解回晋江,许某才知道,10个月前的租房行为,竟让自己成了网上追逃人员。
去年5月14日,晋江英林警方协同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对位于英林镇马山村的一家电泳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加工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即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场外荒地。经检测,该加工点总外排口的锌含量及PH值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允许排放限值,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警方当场抓获了进行违法排污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8岁,浙江开化人)与卢某(男,28岁,四川遂宁人),并抓获了其中一名房东林某(男,36岁,晋江英林人),但另一名房东许某(男,50岁,晋江英林人)却不知去向,警方与其亲属联系后仍未找到许某。因涉嫌参与此案,晋江市公安局将许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今年3月1日,许某乘飞机从俄罗斯返回国内,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被北京警方抓获并通知晋江警方。前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民警将许某押解回晋江。
依据《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警方介绍,许某因明知房客违法排污却未加制止,反而听之任之,因而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许某表示,去年租房被查时,自己正在国外做生意,没想到因为出租房子也成了犯罪嫌疑人。目前,许某因涉嫌污染环境被依法刑事拘留。(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陈兴宇 黄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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