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多措施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2012年修改的新刑诉法对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更为全面的会见、阅卷等权利予以了明确。为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晋江市检察院结合案件管理职能,制定实施了多项举措规范了律师接待工作,也有力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
据了解,晋江市检察院在规范律师接待工作上采取了多种措施,主要体现在硬件、制度和工作方式等三方面。
晋江市检察院根据接待律师工作需要,在案管大厅内专门设置了律师阅卷区、等候区,为来访律师和其他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服务环境。同时,引入高科技设备,为方便律师阅卷专门配备了4台捷易拍,律师阅卷时可在该设备协助下边阅卷边高速翻拍卷宗材料,既可以通过轻击鼠标有针对性地选取拍摄,也可以设置自动连拍功能快速拍摄全部卷宗。完成翻拍后,律师可直接将资料拷贝,实现了律师阅卷复制全部免费,大大地提高了阅卷效率,前来查阅卷宗的律师们纷纷为此举点赞。
为规范工作流程,晋江检察院专门制定了《案件查询和阅卷规定》,对律师来院查询阅卷资格审查、阅卷、事项申请处理、案卷交接等工作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联合司法局制定《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依法执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律师会见、阅卷、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权利行使的流程,进一步明确律师投诉举报的处置流程,最大限度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申诉权。另外,建立了每周小结制度,对上一周的接待工作加以小结,同时对新一周的接待工作进行安排,确保律师阅卷在优质、规范的基础上开展。
在完善设施和制度的基础上,晋江市检察院也在律师接待工作的方式上下了工夫,该院在案管中心设有专人专岗和律师专线,通过现场接待、电话等方式接受律师阅卷预约,可及时告知阅卷时间节点,提前备好卷宗,确保律师能够开展阅卷工作,节约律师的办案时间。同时,把周二、周四的上午确定为定点阅卷时段,并安排集中阅卷,同时为外地律师、法律援助和未成年人案件开启绿色通道,统筹辩护人接待工作开展。
此外,晋江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网络,开通“晋检案管”微信号,根据律师接待中已经掌握的律师信用以及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协和法律援助中心沟通了解的情况,审查律师相关材料,严格认证微信成员资格。晋江市检察院并指派专人负责微信的管理,每天通过文字和语音两种方式在网上接待律师查询和预约,定期发布律师接待工作动态及相关制度信息,同时接受律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互动交流。
据悉,晋江市检察院自2013年开展律师接待工作至2015年2月以来,提供信息查询服务6995件次,接待阅卷申请1941件次,安排阅卷1705件次,收转辩护意见等材料537件次。(记者 王诗伟 通讯员 张康安 袁泰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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