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将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 发展环保市场
2014-12-18 09:2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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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18日讯 昨天下午,《晋江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2014年—2016年)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方案提出,将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建立市、镇(街道)“河长、河段长负责制”,全力实现“滨海生态城市”总目标。
方案提出,要整合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委会,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检查和督促指导等具体工作。还要建立市、镇(街道)“河长、河段长负责制”,完善环境监管队伍基础建设,健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局分别成立相应机构,形成有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
方案还提出,要建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具体说,发展环保市场,推行符合晋江实际的水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交易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健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委托运行机制,改变生态资源无偿或低价使用的现状。
更重要的是,要尝试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建设,开展排污权核定和可交易排污权储备工作,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纳入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
今年10月,全市已启动生态资源普查,摸清生态环境家底,预计近期将完成这一重要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筹备成立“晋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基金”。(海都记者 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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