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新《环境保护法》亮点话你知
编者按: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经过“四审”的新环保法,在今年4月24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以151票赞成、3票反对、6票弃权表决通过。
新《环境保护法》从原来的六章47条增至七章70条,纵观这部新法,其中立法理念、监管机制及法律责任都是此次修订的亮点。不仅如此,新《环境保护法》还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也意味着,从2015年开始,企业将面临一个更严格的环保执法环境,违法也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今起,我们将邀请晋江市环保局法规科有关人员,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公众一起了解新《环境保护法》。
立法理念有创新
此次,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晋江市环保局法规科有关人员介绍,新《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只要超标即违法,违法即受处罚,针对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规定对环境违法乱纪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罚款将上不封顶。
此外,老的《环境保护法》在科技、教育培训方面一句话就带过了,而新《环境保护法》在经济投资、教育、科技等方面增加了环境风险调查,包括环境的风险评估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内容。
监管手段出硬招
老的《环境保护法》的环境监管是以点源为基准,一个个企业去监管,而当下的环境污染是区域性、流域性的,包括农村的面源污染。新《环境保护法》引入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包括农村农药化肥施用也有选择和规定,对大气雾霾、水流域污染专门做出了规定,明确水和大气的联防联控机制。
在监管手段上,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环保查封、扣押权,改变以前环保监管部门没有执法硬招的时候遇到的尴尬境地。新《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的设备规定了可以掌控可以查收,这些措施有利于查封违法行为,也可以对污染企业采取行政代执行。
晋江市环保局法规科有关人员解释,行政代执行就是,如果让你治理污染你不治理的,我找人帮你治理,费用你承担。这种硬招是比较多的。对于那些环境违法的企业,我们可以采取综合性调控手段,比如你有家超标排污企业,国土部门审批的时候不给你土地,你想扩大规模不给你,你的产品想出口不给你配额,你想上市不给你上市,你已经上市了,想融资不给你,比如不给你供水、不给你供电,措施是非常强硬的,有利于企业开展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
公众参与环保
这次《环境保护法》修订有个很重大的特点,专章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这些规定让老百姓有机会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工作。此外,还明确规定相关社会组织可以对污染环境的企事业提起公益诉讼,让违法排污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必要时可以对违法企业采取行政拘留的内容。对不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的官员,可以采取引咎辞职的制度。
晋江市环保局法规科有关人员介绍,环保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这四种违法情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行政拘留、引咎辞职、按日计罚等制度都相当严厉,令企业的违法成本提高。”晋江市环保局表示,希望企业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使自己身陷困境。(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叶兴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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