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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为合同教师交“五险一金”明确“平权”

2014-12-11 07:5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11日讯 昨天上午,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意见提出将为全市2228名合同教师(含过渡合同教师)“上保险”,缴交全部“五险一金”,并明确“平权”,合同教师参照在编公办教师管理,在请假、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据估算,全部合同教师(含过渡)“五险一金”中,晋江市财政局每年需负担1700多万元,其中扣除原有已负担的,今后一年仍需增加1500多万元的开支。

病症:缺保险 难转正

  晋江市教育局介绍,目前,晋江公办学校编外教师有“合同教师”和“过渡合同教师”两类,均为弥补师资缺额。

  其中,“合同教师”从2007年开始聘用,现有320人,2010年起不再招聘合同教师。又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增加而产生师资缺额,以招聘“过渡合同教师”来补充,同时将合同教师中不具备教师资格证及学历不达标的对象转为“过渡合同教师”,此类对象现有1908人。

  目前,这两类教师群体存在3个主要问题:320名合同教师只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即“两险”),没有缴交另外“三险一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908名过渡合同教师则全部没有缴交“五险一金”;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合同教师和过渡合同教师暂无资格参加晋江公办教师招聘考试。

药方1:上保险

  晋江市委、市政府针对上述问题出台规范意见。

  规范意见提出,合同教师基本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拨付,季度绩效考核奖金、年度考核奖金、各类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单位考核及量化办法发放。通过资格准入方式,逐步取消“过渡合同教师”,符合条件的聘为合同教师。用人单位必须和合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2013年合同教师基本工资为每月2100元,今年拟保持不变,但要求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规定为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手续,其中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为112元,个人和市财政各负担一半。这样算,按今年标准,“五险一金”中,个人应负担每月281元,市财政应负担每月651.75元。而按晋江目前合同教师(含过渡合同教师)总数2228人估算,市财政一年需负担1700多万元,扣除财政原有负担的320名合同教师的“两险”,市财政需增加支出1500多万元。

药方2:同平权

  另一大亮点是“平权”。规范意见提出,合同教师参照在编公办教师管理,在请假、评优评先、培训、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竞赛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在晋江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的在册合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经上级批准可参加与持有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的晋江公办教师招聘考试。今后,在制定公办教师招聘方案时,建议争取上级支持,对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合同教师,单列公办教师招聘名额。

  当然,有鼓励措施也得配套有退出机制,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对于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犯有严重错误等情况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另外,2014年9月在册的合同教师和过渡合同教师,不符合本规定的,暂时按原渠道管理,2015年8月15日前,仍达不到本规定合同教师资格条件的,不再聘用。(海都记者 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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