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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开通一批交通事故伤者急救“绿色通道”医院

2014-10-30 10:45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近日,经过晋江市公安局协调,晋江市医院晋南分院、陈埭中心卫生院、金井中心卫生院、东石中心卫生院、英墩华侨医院等医院也加入到开通交通事故伤者急救“绿色通道”的大家庭中,合力为交通事故伤者提供有效抢救,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生命,提高救治成功率和救治效果,最大限度减少死亡和伤残。

  “每一条生命的背后都代表着一个家庭的幸福,能多挽救一条生命,就是拯救一个家庭,决不能因为机制的不畅,让群众遭遇生离死别的痛苦。”2012年5月,陈文荣到任晋江市公安局长后,在完善110报警服务台、122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与120呼救台交通事故信息互相通报,强化交警部门和急救中心联动,快速出警、及时接送伤员的基础上,经与晋江市医院、中医院、安海医院协调,开通了交通事故伤者急救“绿色通道”,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

  该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2013年晋江市交通事故死伤率分别为24.13%、23.54%,到了今年,该数据下降到19.02%。

  在办理这些交通事故案件时,晋江市公安局又发现一个问题:有些肇事方无经济赔偿能力、肇事司机畏罪潜逃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受害人因无法及时得到赔偿来继续医治,而出现后续伤情恶化甚至引发死亡。

  为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伤者抢救资金及时到位,保障伤者在得到经济补偿之前得到及时抢救,晋江市公安局结合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活动,牵头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对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以及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有关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先行垫付交通事故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凡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依法为受害人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据统计,晋江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自成立以来,共垫付救助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费用2起,成功挽救了事故受害人生命,得到受害人家属的积极肯定;垫付救助因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费用3笔;救助垫付丧葬费用20笔,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死者善后事宜,防止因丧葬问题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事件,提高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垫付救助因机动车肇事逃逸后的费用18笔,垫付资金总计77.14万元。(记者 陈竹 通讯员 何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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