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晋江部分区域禁非“绿标”车行驶
2014-10-27 11:17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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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绿标区”限行区域为:和平路以西、双龙路以南、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道路(不含上述道路)。11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位置张贴“绿色环保标志”或“绿色环保标志”过期的机动车,违反“绿标区”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绿标区”。12月1日起,未在规定位置张贴“绿色环保标志”或“绿色环保标志”过期的机动车,禁止在机动车“绿标区”通行。凡机动车违反“绿标区”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予以罚款150元并记3分。(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蒋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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