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晋江交管各中队 试行受伤事故处理与调解分开
闽南网9月23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交管部门获悉,下月起,晋江交管各中队,将试行受伤事故处理与调解分开。民警将只负责出警、取证和初步责任认定。市民随时去中队调解,都将有专门的人民调解员负责调解。
目前,该举措已在晋江交管一中队试行近半个月。这期间,60%以上的事故,可在2天内完成调解,而在以前,大部分事故的调解,都至少需要1周以上,有的甚至要一两个月。
晋江交管一中队丁队长表示,以前,晋江各交管中队民警除了处理事故外,还要花大量时间在事故调解上。同时,当事人来中队进行调解时,如果遇上民警轮休、培训、公休、开会等,经常要来回跑多次,一起事故经常要花一两周甚至一两个月才能调解成功。
9月10日起,一中队试点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厅,试行受伤事故处理与调解分开。丁队长表示,只有车损的事故,市民仍旧到晋江快处中心处理。死亡事故或各中队无法调解成功的受伤事故,到晋江调处中心调解。而经过与保险公司协调,在一中队辖区内发生的2000元以内的轻伤事故,在当事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民警可以在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和完成调解。
高于2000元的受伤事故,民警出警后,进行调查取证,作出初步责任认定后,将有专人负责将案件录入系统。当天或第二天,将有专门的调解员,打电话约事故双方进行调解。上述服务厅配备了4名人民调解员,将轮流负责、跟踪案件的调解。同时,调解员还能帮忙联系民政、慈善方面的救助,避免没有赔偿能力的案件中,伤者伤情恶化,产生社会问题。
“当事人来的时候,负责的调解员不在也没关系。因为周末也有两名调解员值班。虽然不是他的案件,但是因为现在将案件录入系统了,案件的经过、认定等在系统里一目了然,其他调解员也能当场马上进行调解。”丁队长表示,而且,现在事故大都启动快速处理程序,以前10个工作日内可开具责任认定书,现在7天内就可认定。(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蒋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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