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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盗窃网友家中钱财 母亲帮退赃并道歉

2014-08-29 11:42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17岁贵州女孩袁某涉嫌盗窃罪,被关押在晋江市看守所。晋江市检察院多方联系,其母亲退赔了全部赃款,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昨日,晋江市检察院对袁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今年4月,袁某趁到网友家中玩耍之机,盗走网友家中现金4800元,最终被网友当场抓获,送往派出所。案件随后进入公诉阶段。在看守所内,面对检察官,袁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但她不肯说出亲属的联系方式。

  经过一下午的开导,袁某这才松口,她说母亲在石狮务工,平时就对自己比较严厉,盗窃被抓后,她一直没有勇气告诉母亲,只说是在朋友家玩。最终,袁某把母亲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检察官。袁某的母亲得知女儿被关押在看守所,第一时间赶到晋江市检察院。

  袁某的母亲坦言,女儿从小和奶奶一起生活,平时很听话,偶尔有些任性,她愿意帮女儿退赔赃款,恳请检方给孩子一次机会。5月7日,晋江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袁某。关押期间,袁某的母亲关怀备至,让女儿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7月25日,在袁某被关押了将近三个月后,在检察官的督促下,袁某的母亲与被害人达成调解,退赔了全部赃款。

  同日,晋江市检察院对袁某进行社会危险性审查评估,认为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并具备监护条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无继续羁押必要,遂向晋江市公安局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建议对袁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该意见被公安机关采纳,袁某很快回到了母亲身边。

  “感谢检察官让我找回了一个懂事的女儿。”昨天,在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现场,袁某的母亲拉着检察官的手说,这次事情后女儿与家人的关系更加融洽,她感觉非常欣慰。

  目前,晋江市检察院对袁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袁某进入哥哥所在的单位务工,将在母亲、哥哥及检察院的监督下度过为期六个月的监督考察期,如果考察期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将在考察期满后对袁某不起诉。(记者 林雅萍 通讯员 李环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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