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倒卖烟草来晋江 男子涉非法经营被刑拘
2014-08-28 08:2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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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28日讯 国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不同地区的烟草有一定差价。25岁的四川达州人袁某,与同学吴某认为这是个“商机”。于是,吴某从河北石家庄发货,袁某再在晋江倒卖。
前日上午10点,袁某在晋江西园一家物流公司提货时,当场落网。晋江经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中华”、“芙蓉王”、“利群”的品牌卷烟392条,价值105660元。
民警介绍,贩卖烟草需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行,且商家不能私自跨地区进货。跨地区倒卖的,即使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前两次被发现,烟草专卖局将进行行政处罚,第三次起,警方将追究刑责。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现一次,就能追究刑责。同时,个人去外地购买香烟自用,一次不能超过50条。
袁某落网后交代,尽管他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仍让在石家庄做烟草生意的吴某寄来香烟,他再转卖给晋江的一些商户。每条香烟,他可以赚8元左右。
根据袁某的交代,昨日上午8点,警方又在物流公司查获了刚到货的第二批烟草,这批烟草有“中华”、“芙蓉王”、“利群”三个品牌的卷烟219条,价值9万多元。
目前,袁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刑拘,吴某已被网上追逃。(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庄凌龙 张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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