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晋江市先行先试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

2014-08-13 11:18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晋江安海庄头村的老陈今年66周岁,妻子61周岁。今年初,经国土、农业部门审核,晋江市人民政府核准,庄头村被批准纳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范畴。

  根据参保年龄[男60周岁(含)以上,女55周岁(含)以上],老陈及妻子都可以申请参保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根据《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老陈及妻子参保,由晋江市财政补贴75%,即每人21210元;安海镇补贴5%,即每人1414元;剩下的20%由老陈及妻子承担,即每人 5656元。

  今年6月,老陈及妻子分别缴交了5656元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从7月起,两人每月可以分别领到280元养老金,加上两人都已达到城乡居民保养老金领取年龄,每月可领取120元基础养老金,老陈一家现在一个月能增加收入800元。

  “没想到我们也能领‘退休金’,这800元足够我们俩的日常开支了。”老陈很开心。

  有件事让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记忆深刻。2008年6月,西园街道苏塘社区被征地人员老赖带着钱来缴费,当时老赖71 岁,妻子69岁,除去政府和街道、社区合计补贴的80%,二人分别缴交了3360元。老赖告诉工作人员,参保是好事,他卖了四头猪两头牛,就等着能参保交钱,“养猪养牛不能吃一辈子,我这次卖猪卖牛来参保,就是为了能吃一辈子。”

  工作人员说,从2008年7月开始,老赖及妻子每人每月可以各领280元。“如果他们还未终止参保,到现在已经领了6年,共计4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晋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量逐年加大,被征地人员数量不断增多,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日益凸显。为此,晋江大胆创新,先行先试,2005年开始探索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2006年8月,《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成立,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开始推行,先行在4个村(社区)和2个农场进行试点。2007年7月,晋江市政府成立专题调研组,着手修订《试行办法》。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2008年4月修订出台《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扩面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晋江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累计完成168个村(社区)参保工作,参保人数58621人,已达龄领取人数52089人,累计发放养老金5.29亿元;月发放被征地人员养老金1440.99万元。

  关键词:

  一次参保受益终生

  晋江推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旨在让此类人员“老有所依”,实现“一次参保,受益终生”。可参保人员只要一次性缴交需个人承担的20%,达到领取年龄后,每月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个人缴交部分根据年龄段,最高8568元,最低3360元。且个人缴交部分和村(居)补贴部分属于个人账户,实行每月扣取56元至70元,如其间因故终止参保,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将全额退款。个人账户扣完后,每月仍可继续领取280元的养老金。(记者 齐玉波 实习生 洪志阳)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晋江冷暖气流对冲 暴雨说来就来让人猝不及防
下一条:晋江7月村级环卫保洁考评成绩上升 深沪陈埭永和垫底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