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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提升养老服务各项补贴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站年补2万元

2014-07-31 07:3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31日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贫困家庭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方面的补助标准。

  据介绍,今后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方面,一个服务站每年运营补贴由之前的1万元至2万元统一提高到2万元。在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方面,对用房属自建、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由之前的0.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对用房属租房(租用期限5年以上),且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补助由之前的0.3万元提高至0.6万元,分5年拨付。

  在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方面,每年每床补助由之前的1200元提高至2400元。在贫困家庭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方面,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孤老优抚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低保老人的专项护理补贴,由之前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至2400元。

  其中,晋江在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方面,都比省定标准高20%。(海都记者 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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