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今年兑现企业销售中心纳税奖励资金2661万元
2014-07-07 10:06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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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晋江市经贸局获悉,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晋江今年共兑现企业销售中心纳税奖励资金2661万元,惠及81家商贸服务业企业。
为鼓励商贸流通繁荣,做大做强商贸服务行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提升,推动第三产业发展,晋江从2010年开始实施《意见》并经多次梳理修改。《意见》重点对在晋江独立核算、缴纳税收的商品批发零售、进出口、电子商务行业、中介机构等进行奖励。按照《意见》规定,在企业销售中心纳税奖励方面,“对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销售中心,参照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35%和新增增值税12.5%额度给予奖励;代扣代缴广告费的,参照其相应缴纳营业税30%额度以及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0%额度予以奖励。”。
《意见》实施后,晋江实行工贸分离的企业越来越多,据晋江市经贸局统计,今年1-5月晋江共新增备案企业销售中心6家,累计达242家。受惠于《意见》的企业也从去年的42家增加到今年的81家,受惠面明显扩大。
此外,在晋江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晋江商贸流通业日渐繁荣,现代物流发展加快,目前全市有工商登记的物流企业近400家;商务楼宇建设有力推进,上半年有4栋商务楼宇入选首批“晋江市重点培育商务大厦”;专业市场业态日益丰富,晋江全市现有各类商品流通市场200多个,各类工业消费品、原辅材料交易专业市场达27个。(记者 庄娜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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