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小伙抢劫摩的师傅260元被判刑3年10个月
2014-06-13 09:10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因为“手头紧”,19岁小伙子陈某动起了抢劫的念头,他在深夜伙同两名伙伴采用暴力对摩的师傅刘某下手,抢走其身上仅有的260元。为这260元,陈某一审被判三年十个月。
陈某是贵州人,因为没有正当职业,经常是入不敷出,最终萌生了抢劫念头。2013年年底的一天晚上,陈某和同伴张某、舒某(两人均另案处理)合谋如何实施抢劫,夜里经常独自一人在载客的摩的师傅成了他们的目标。
一天凌晨1点左右,张某来到灵源街道的一个村子路口,搭乘刘某的摩托车前往目的地。而在目的地,陈某和舒某早早守候在那里,准备实施抢劫。
“把钱拿出来!”当摩的将张某载到目的地后,陈某和舒某突然从暗处冲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木棍。刘某做了反抗,却遭到陈某等三人的暴力殴打,三人最后从刘某身上搜走了仅有的260元,逃之夭夭。
过了不到24小时,陈某等人被公安人员抓获。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陈某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当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这一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经一审,陈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记者 王诗伟)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