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晋江安置房(住宅)过户办理流程 买安置房可入户

2014-06-06 10:11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一.申报材料

  1.晋江市房屋权属登记核准表;2.买方身份证明;3.卖方夫妻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未婚的须提供未婚声明及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证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4.《房屋所有权证》或《安置协议书》和《房产权属转移涉税证明》;5.晋江市房屋买卖契约;6.买卖双方询问记录单、材料清单;7.房屋测绘图纸;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到审批中心8号窗口申请;2.审批中心8号窗口受理、询问记录;3.审核(5个工作日);4.买方到审批中心6号窗口开具缴税单;5.缴纳相关税费(地税局);6.买方到审批中心6号窗口缴费、领证;

三.办理时限

  办理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6元/平方米。2.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件。

 

相关新闻:

  晋江购买安置房可入户 子女享“就近入学”权利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晋江第12届运动会首个比赛项目气排球12日开赛
下一条:晋江购买安置房可入户 子女享“就近入学”权利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