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收到假币欲转手他人 警方提醒:此属违法行为

2014-04-02 11:26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年幼的女儿帮她看店,不小心收了一张百元假币,她不想吃闷亏,看到菜市场鱼贩戴着手套卖鱼,想“碰碰运气”……昨日,晋江金井派出所民警到菜市场处理了一起假币纠纷。

  “拿假的100块给我买鱼,被发现了还死活不承认,你们过来评评理!”当天上午9时许,晋江市公安局金井派出所接到张姓阿姨报警称,她在金井镇旧菜市场摆摊卖鱼时收到一张百元假币,但使用者不愿承认,两人争执不下。

  民警出警到现场,向两人询问详情。经不住民警询问,使用假币的顾客心虚了起来,终于承认。

  “哎!我也是受害者。”该顾客姓蔡,是金井镇某小卖部店主。上周末因临时有事,蔡某吩咐年幼的女儿帮忙看店,不料竟收了一张百元假币。

  蔡某心想,鱼贩子生意颇好,双手还戴着手套,估计无暇辨认,与其自己吃下闷亏,倒不如“浑水摸鱼”把假币花出去。

  随后,她便将假币递给鱼贩子张阿姨,果不其然,对方爽快收下并找零给她。可没料到,蔡某拎着鱼还没走两步,就被回过神来的张阿姨发觉,二人就假币一说争执不下,还引来了警察。

  随后,民警对蔡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假币进行了依法处理,并提醒:使用假币是违法行为。(记者 陈竹 通讯员 陈维维 王婷婷)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尤秉志:今年8月晋江移动4G信号将实现全覆盖
下一条:晋江世纪大道试点安装120个新型井盖 有望推广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