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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业主测量房子实际面积比合同上小3平方米

2014-03-13 15:02 来源:晋江经济报 0

  花了多年的积蓄,终于在晋江买了套房子;然而,开开心心装修入住后,却发现自己的房子和邻居的房子有点不一样,好像“缩水了”。这让家住晋江宝龙城市广场小区的陈女士几个月来烦透了心。近日,陈女士拨打街区互动热线82080933倾诉,希望经济报能够帮忙协调解决。

串门发现
自家客厅有点小

  陈女士的房子在宝龙城市广场小区3号楼29层,如今已经装修完毕入住。

  “去年交房后我就马上开始装修了。”陈女士告诉记者,好不容易在晋江扎根了,在装修房子那会儿,她经常来小区看看装修的进度。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她还喜欢去楼上楼下串串门,和邻居们聊聊天联络感情。然而,这问题就发生在串门的时候。

  原来,陈女士有一天到28楼和她家房子相同面积邻居家串门时发现,邻居家的客厅明显要比自己家的大,觉得有些不对劲,陈女士马上找来尺子一量发现,自己家客厅的宽度确实小了点。

  为此,陈女士随后让装修公司的工人帮她测量了房子的面积。“只有86.7平方米,这比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少了将近3平方米,是不是缩水了?”陈女士说,购房时,合同上写着是111.2平方米,套内面积89平方米。

  陈女士说,在发现这一问题后,她在去年12月份就向宝龙城市广场小区的开发商反映了,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答复。

开发商表示可重测

  带着陈女士的困扰,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宝龙城市广场小区开发商相关负责人陈小姐。在了解情况后,陈小姐表示不大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她说,宝龙城市广场小区的套房面积都是经过有资质的测量公司提供的测绘报告。

  “小区3号楼29层(含29层)以上的套房都是采用封闭式阳台,有可能业主在让装修公司测量时,没有测量到这一部分。”陈小姐说,除此之外,业主让装修公司来测量也可能存在测量有误的情况。

  陈小姐建议,业主如果觉得房子面积有问题,可以直接向他们进行反映,或者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如果确实存在误差,开发商会多退少补。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施维新主任律师。施律师表示,根据《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认为房屋面积不足、分摊的共有面积不合理时,可以委托房屋测量机构检验测定;房屋面积允许误差未约定,不足部分超过千分之六的,经营者应当加倍予以补偿,并承担房屋面积的测量费用和消费者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像陈女士这种情况,就可以向有资质的测量公司申请重新测定。(记者 蔡培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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