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开店卖假货 两店主晋江获刑受罚
2014-02-20 11:25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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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上卖假货,近日,陈某和谢某在同一天被晋江市法院分别判处一年和两年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被处以5万和12万元的罚金。
江西女子陈某和安溪人男子谢某虽不相识,但是有着同样的“职业”:就是在淘宝网上销售假鞋。而且,他们俩也在同一天因为涉嫌网上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被法院分别判处缓刑。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方便,人们可以不进实体店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而且由于节省了实体店面、人员等投入成本,许多商品较实体店的同款商品,价格会略低一些,但这也给一些不法经营者提供了可趁之机。
2012年3月,陈某在晋江池店租了一间民房,在网上注册了两家淘宝网店,标榜着“正品”的名义在网上销售由当地制造商生产的某两款国内知名品牌运动鞋,而实际上,陈某网上所销售的这两款名牌运动鞋均非这两家品牌运动鞋制造商所提供,而是通过非法渠道买来的假冒品牌鞋子。
半年后,晋江公安机关通过线索,在陈某的住处将其抓获,并在现场查获了一批假冒注册商标的鞋子。据警方调查,这半年的时间里,陈某非法获利八万余元。同样在网上注册淘宝店的谢某则是销售一款假冒国内某知名品牌的皮鞋,2013年年初注册网店,年底被警方查获,一年时间里,谢某非法获利20余万元。
近日,陈某和谢某在同一天被晋江市法院分别判处一年和两年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并被处以5万和12万元的罚金。
法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王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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