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处理首例新汽车三包纠纷 经销商免费退换
2013-12-31 11:4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31日讯 新车到手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但没想到第三天,晋江陈先生的新车发动机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仪表盘出现冷却系统故障指示。经晋江市工商局12315调解,最终经销商为陈先生免费更换发动机。这是今年10月汽车新三包规定实施后,晋江首例关于汽车三包的申诉。
陈先生介绍,发现问题时他的车仅买来3天,行驶公里数700多千米,经过两次在4S店检查维修,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11月25日,陈先生向12315投诉,要求商家为其更换整车。
近日,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陈先生与商家最终达成协议,经销商为其免费更换发动机,并提供两年的延长保修,给予1万多元的售后待用金作为弥补。这是自今年10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晋江首例关于汽车三包新要求的申诉。
晋江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丁主任介绍,汽车三包新要求对消费者购车有更好的保障,根据新的三包法,购买家用汽车,在60日的新车期内行驶公里数在3000千米以内,如果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件出现一次故障,可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等;在2年的三包有效期内行驶公里数在5万千米内,发动机等主要零件2次以上更换仍存在故障,消费者可选择退车或换车;在3年的包修期内行驶公里数6万千米内,可免费维修,若修理时间超过5日,还可选择商家提供备用车或提供交通费用补偿,等等。而陈先生的情况还达不到更换整车的标准,若更换发动机以后车子仍不能正常工作,或可达到更换整车的标准。(见习记者 洪燕茹)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