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肇事朋友毁灭证据助逃匿 一审获刑1年6个月
2013-11-14 10:5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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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1月14日讯 今年27岁的重庆人龚某,太重义气而惹了事,一审领刑1年6个月。
事情发生在6年前。当年7月的一个晚上,他和两个朋友相约在陈埭一菜馆吃饭,席间,喝了酒的朋友陈某借了他的车去接人。10多分钟后,陈某来电:出事了,撞人了。
赶到位于陈埭镇南霞美村路段的事故现场,发现撞到的人一死一伤,朋友几个商量后决定逃。先是叫了辆货车拉走了龚某的车,藏于离事故地点100多公里的地方。1天后,买了汽车配件,将肇事车破损的前挡风玻璃和前保险杠换下,开车逃至重庆。龚某将车藏于朋友家,2年后又转移到自己的老家,直到今年4月18日,龚某在上海被警方抓获。
晋江法院近日审理认为,龚某明知朋友陈某犯罪,还为他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他逃匿,构成窝藏罪;又明知是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帮助他毁灭,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陈某为酒后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晋江法院将对其另案处理。(见习记者 洪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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