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新政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
2013-11-11 14:56 来源:晋江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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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晋江市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社会组织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培育发展重点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意见”指出,2013年10月1日起,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聘人员、自主会务,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进程。
此外,打破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的限制,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竞争机制,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允许合并和分拆组建。
对晋江市扶持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经济组织较少的行业,成立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可适当放宽至30个以上;允许慈善、文体、教育、体育、卫生、环境等公益服务性社会团体名称使用字号;允许在晋江市区域内跨行政区域成立社会组织。“意见”将异地商会的登记范围从地级以上市扩大到县(市、区)。对社区社会组织简化登记手续,降低登记条件,免去筹备登记环节,实行直接成立登记。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实行备案制,直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备案,并报市民政局。(记者 林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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