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用假合同骗钱
2013-08-20 08:47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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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20日讯 看过《中国合伙人》,很多人总觉得,合伙人这词充满正能量,让人浑身有干劲。可下面这名合伙人杨某春,却让人伤透了脑筋。
2011年7月,杨某春和三四个好友一起合伙,在晋江新塘杏坂社区创办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他负责采购生产机械。杨某春平日花天酒地,花销较多,便冒出了挪用公司资金这个主意。
2011年8月28日和8月30日,他先后与卖家扶某清签订两份订购合同。其中一份为真合同,订购价为56万元,另一份是假合同,订购价提高到79万元。他拿着假合同,从公司领取了货款79万元,却将其中的40万元支付给扶某清(尚欠16万元),自己留着39万元。
去年8月,杨某春离开公司,不参与公司运营,拿着39万元中的部分钱款自立门户。今年7月底,他们合伙的体育用品公司要拆伙,每个股东都要进行财务对账。杨某春不慎将自己那两份真假合同放在一起,交给了公司财务。
其他股东知道后很生气,但鉴于是朋友,想让他补回挪用的资金便算了。不料,杨某春一直联系不上。8月5日,公司其他股东只好报了警。
接警后,警方马上展开调查。起初,警方也找不着杨某春的下落。得知他常在微信上与陌生美女约会后,民警便假扮“美女”,在微信上加了他。前晚,民警成功约到杨某春,当晚11点到青阳阳光附近吃夜宵。杨某春就此被抓获。(本网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曾桂蓉 陈晓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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