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泼酒精烧妻”续 丈夫获谅解一审获刑7个月
2013-07-17 11:2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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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7日讯 深夜,陈某来到分居妻子梁女士的住所——晋江市区新华街附近的一租房内,敲门无人回应。第二天,他带着医用酒精上门质问妻子为何昨晚不在家,没得到回复,他将酒精泼向妻子头部,还用打火机点燃了妻子的头发和衣服,妻子的脖子、胸部和右手背等多处均被烧伤。。昨天,晋江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事发后,在妻子哀求下,陈某将她送往医院,经鉴定,她损伤程度为轻伤。梁女士报警后,晋江警方趁陈某回医院之际,将他抓获。在向警方、检察院和法院方面交代罪行时,陈某认罪态度较好。
事后,陈某的家人与梁女士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代陈某作出5万元赔偿。“他已被关了5个月,也得到了教训,也给我们双方家庭都带来痛苦,我考虑过了,不想再让痛苦继续。”梁女士说,家里还有老人和7岁的儿子,希望一家人尽快重新好好生活,希望法官从轻处罚。
经办法官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非法损害妻子身体健康,致妻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归案后陈某表示悔改,并与妻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也取得了妻子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的请求意见予以采纳。(本网记者 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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