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农合明年提标准扩范围
2011-11-08 09:5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委常委会扩大会第10次会议上获悉,明年晋江市新农合工作管理方法将调整完善,包括提高筹资、补偿标准及增加新农合保障对象、补偿范围等内容。
结合晋江市实际,明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从230元/人提高到310元/人,其中,新农合统筹基金300元/人、附加意外险10元/人。个人缴费从30元/人提高到50元/人,镇(街道)补助保持10元/人不变,上级及本级财政补助从190元/人提高到250元/人。与此同时,各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结报补偿比例将提高。晋江市内一级、二级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将分别提高到90%、80%和45%。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到40%。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200元、1000元降低至100元、800元。另外,还将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的新农合保障水平,除免交个人参合费外,在实施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20%的补偿比例,最高达95%。
此外,持有《晋江市居住证》的人员将纳入新农合保障对象。在晋江市新登记户籍人员也将纳入新农合补参合对象。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吐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康复理疗项目将纳入新农合可补偿范围。(本网记者 张清清 通讯员 陈文经)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