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获悉,10月1日起,晋江再次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定期补助标准,将标准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775元,提高标准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此前晋江的革命“五老”人员(即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接头户、老苏区乡干部),按照“无依无靠”(无子女赡养)、“有依无靠”(有子女但没人赡养)、“有依有靠”(有子女赡养)三类,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775元、631元、631元。今年7月1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将这三类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统一调整至每人每月500元,此次晋江调整后的标准超出省级标准275元。(本网记者 林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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