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安海的蔡娟 身后捐器官骨髓救人一命
热心肠的蔡阿姨自愿加入器官捐献志愿者行列
闽南网3月10日讯 3月7日本报曾报道一个突发脑萎缩的永定女孩自愿身后捐献器官。报道引起家住晋江安海的蔡娟的关注,她致电本报表达了相同的意愿,希望记者帮忙联系红十字会。
昨天,记者前往晋江安海探访,并咨询了泉州市红十字会。据称,蔡娟将是泉州志愿捐献器官登记第一人。
“捐献是我多年的愿望”
今年50岁的蔡娟说:“我也一直想把自己整个儿都捐出去,捐献是我多年的愿望。”
蔡阿姨在安海镇区开了一家建材店。“我没有来自家人的压力,我能自己做主。”蔡阿姨说,曾看到报道说捐献器官和遗体的志愿者,很多最终迫于家人的压力而放弃,而自己目前单身,有哥哥和弟弟,以及70岁的老母亲,不过都已征求了意见并得到支持。
她说生命消失后,有些器官还有机能和功能,如果及时移植给需要的病人,或许能救人一命。
其实,蔡阿姨还是个献血“专业户”,献血证就有三四本,而且几乎每次都是400毫升(机采800毫升),加起来已有约5000毫升。
实际上,在过去的50年中,蔡阿姨经历了多次苦难和危险。其中两次遇车祸,留下头部严重脑震荡,还有一次是从二楼摔到一楼地面。
“可能是我长得太漂亮了,阎王爷不敢收我。”蔡阿姨打趣说。
年轻时老父亲常教导她“要敬畏生命、珍惜生命”,蔡阿姨说,自己现在这么做,也是在践行这个教诲。
生活中,蔡阿姨还是个热心肠,只要听到别人有苦难,就喜欢伸援手。本报曾报道晋江一胖女子找不到工作的故事,她当初就曾打进热线想给安排来自己店里帮忙。
将成泉州志愿捐献器官登记第一人
昨天,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泉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郭先生。他欢迎蔡女士自愿身后捐献器官和遗体,下周一将可联系并签自愿捐献书、登记等。
郭先生介绍,器官和遗体捐献在国内起步较晚,泉州是最近两三年才出现捐献案例。目前,泉州已登记的遗体捐献志愿者有40多名,至今捐献成功的只有少数几个,都用于教学和科研方面。而器官捐献志愿者目前登记的数量为零,已有2例成功捐献的案例,都是突发死亡捐献的。其中泉州首例是本报曾报道过的因脑死亡而捐献肝肾救活两名重病患儿的4岁河南男孩小马(详见本报2011年7月2日A11版和7月3日A3版报道)。
“配套的法律法规也跟不上。”郭先生说,2010年中国开始进行人体器官捐献的试点工作,截至今年2月,共实现捐献659例,捐献大器官1804个,很多生命得以挽救,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跟不上,福建省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市民的观念也有了很大改变,但器官捐献的程序仍不为公众所熟知,一些想捐献的市民,往往找不到门路。另外,捐献者要真正实施器官、遗体捐献或移植,还需要得到其家属的同意。郭先生认为,这些都是当前器官、遗体捐献的主要障碍。
据了解,从本月起,我国首个单独规范人体器官捐献的地方法规《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将解决器官捐献“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同时明确了捐献原则、组织机构和流程。(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建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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