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沃尔玛首吃罚单
2011-08-11 03:0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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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沃尔玛卖的鸭腿长满虫 消费者索赔万元”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天,晋江市罗山工商所对沃尔玛晋江SM分店开出首张罚单,对其因出售霉变生虫的食品处以行政罚款4950元。这也是晋江工商对大型超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今年6月10日,黄先生到沃尔玛晋江SM分店买了3个腊鸭腿,煮了一个给4岁的女儿吃下后,发现剩下的鸭腿居然爬满虫子。他要求沃尔玛登报公开道歉,并召回此前卖出的问题食品。因沃尔玛无法接受,黄先生一纸诉状,告到晋江法院。最终,双方在法院和工商部门的联合调解下,达成庭前和解,沃尔玛一次性赔偿黄先生4000元。
工商部门现场检查时,消费者提供了2个长虫子的鸭腿。沃尔玛负责人接受调查时承认,该店销售的腊鸭腿确实存在长虫子的问题,该批腊鸭腿是今年5月21日购进的,共70个,销售了58个,下架12个,在接到消费者反映后,超市已将其全部下架并退回厂商。
经办此案的工商工作人员小张表示,沃尔玛销售长虫的食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处以沃尔玛晋江SM店罚款4950元。
小张说,长期以来,工商部门对沃尔玛以扶持为主,但既然出问题,沃尔玛就应该受到处罚。而且,在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沃尔玛受到消费者投诉越来越多,此次对其开出的罚单也是一种提醒。(本网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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