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江西男子上班只为偷东西 工作最长不超过半个月

闽南网   2017-09-21 20:13

  闽南网9月21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庄凌龙 杨嘉恒 郭川)找工作时,最短只干3天,最长半个月,24岁的江西男子饶某说,他上班就是为了盗窃财物。今年8月以来,他在晋江池店、陈埭、安海连续盗窃同事财物作案4起,诈骗同事手机1部。

  今日,闽南网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饶某已在晋江陈埭落网,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追回的赃款580元,也发还给了受害人。

  小李是池店一鞋厂的女工,9月16日晚,她的一部手机被偷,偷手机的是她闺蜜的一个男性朋友。当晚,她在车间做工,后来匆匆被管理叫走,手机就放在工作台上。待她回来后,手机已经不见了。一起工作的同事告诉她,是其闺蜜的朋友拿走手机,对方推说要把手机拿给小李。而事实上,小李并没有拿到手机,也不知道该名男子的姓名。

  根据相关线索,民警发现这名男子在安海、陈埭等地都有盗窃嫌疑。9月17日傍晚6时许,盗窃嫌疑男子饶某在陈埭镇沟西村被抓获。饶某说,自己盗窃的对象多为同事,为此,他最长的工作做了半个月,最短只做了3天,每次得手后便迅速离职。

  当天,饶某偷了小李的手机后,将手机转卖到陈埭镇一家手机专卖店。因为手机已被手机店转卖,警方追回赃款580元,并于今天上午发还给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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