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8日讯 日前,晋江市政府正式发布今年义务兵优待金和奖励金的标准。2012年现役义务兵家属,每户优待金标准为14360元,进藏兵优待金标准为43080元。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现役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21540元;全日制大专毕业生现役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18670元。
另外,现役义务兵凡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立一等功的,奖励金1436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金1006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金4310元;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金1440元。晋江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直接招收为士官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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