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与厦大法学院签署互聘共建协议(图)

闽南网   2016-12-30 19:02

  闽南网12月30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尤燕玲 王星 文/图)29日下午,晋江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签署共建互聘协议,以新的合作形式进一步发挥2007年双方搭建的院校共建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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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仪式现场

  在签署仪式上,晋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与厦门大学法学院李智勇书记代表双方签署《院校合作共建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以学生入院实习、干警进校培训、法官担任导师、教师挂职锻炼以及共享案例、数据、藏书等多种合作形式再一次促进双方教学相长、人才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二者互惠共赢。晋江法院还向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郭春镇、郑金火三位教授颁发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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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聘书

  陈水深院长表示,在早期的合作中,晋江法院和厦门大学法学院已经打下良好基础,此次互聘共建主要为了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使双方的交流更加完善、规范,促使双方朝着打造全国一流的共同愿景,在探索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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