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仲裁庭”开到“家门口” 及时调处争议
4月21日,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基层,在深沪劳动保障事务所现场开庭,成功调解了一家服装织造公司的劳资纠纷。根据调解协议,公司将于5月底前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64008元,3名工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这种程序简易,将庭审调解现场搬到‘家门口’的方式既高效又便利,免去我们舟车劳顿又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贴心。”工人们捧着现场发放的调解书,对上门服务的仲裁员赞不绝口。
这起成功调解的案例,正是今年晋江创新仲裁办案审理模式,将仲裁服务延伸至基层的一个缩影。
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来,晋江市人社局锐意创新,把仲裁开庭延伸至基层镇(街道)这项工作纳入“服务提升年”项目之一,打造仲裁新模式,开创服务新形式,不断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眼光向下、重心下移,解决在一线。
据人社局仲裁科介绍,按照就近服务的宗旨,仲裁开庭延伸至基层镇(街道),就可以在基层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处理、及时调解、及时结案,使企业、劳动者不出镇(街道),就能及时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优质服务。
具体来说,5月1日起,继青阳街道、灵源街道、陈埭镇、池店镇、安海镇之后新增磁灶镇、内坑镇、东石镇、金井镇、龙湖镇等5个镇开展基层仲裁办案工作。办案受理范围: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独立审理辖区内的工伤补偿争议案件、仲裁请求标的金额5万元以下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而其他条件尚未成熟的9个镇(街道)由市仲裁院定期到所在镇(街道)组织巡回开庭,从而实现仲裁开庭全市镇(街道)覆盖率100%。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方式能正面引导当事人由“对峙”到“对话”,努力“盘活”案件症结,架起双方信任和沟通的桥梁,畅通维权渠道,为申请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将调解贯穿始终,确实增强仲裁部门公信力。在镇(街道)推行仲裁办案工作,让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用“群众语言”的仲裁员多出门,企业与劳动者少走路,方便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就地及时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把仲裁工作延伸拓面,服务到基层一线。同时,主动走出去的服务,能有效疏导劳动者与企业主的情绪,引导劳动者合理、合法表达诉求,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和企业主法律意识,增强当事人对仲裁部门的信任,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记者 陈维曦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