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多举措助力民企“二次创业”
昨日,晋江市召开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全面贯彻落实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大会下发《晋江市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三年行动方案》,从诸多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保障,力争至2014年实现工业企业总产值突破47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70亿元的目标。
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
为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晋江将对获得“中国世界品牌产品”称誉的企业奖励200万元。对采取兼并、参股等方式收购或租用境外知名品牌所有权、使用权且收购或租用金额2000万元以上、当年度纳税额增长2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限额500万元的奖励。
赴境外投资设立自主产品营销、品牌展示或研发、创意、设计机构(包括扩大经营规模)且年度投资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将获得最高限额100万元的奖励。
“一企一议”助上市企业再融资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改制上市激励机制,行动方案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奖励。上市后备企业上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前一年至企业上市之年(最长不超过3年),参照每年新增企业所得税35%、增值税8%和主营业务营业税50%的额度给予奖励;企业上市后的3年内,参照年度新增企业所得税35%的额度给予奖励。
对成功再融资的上市企业,给予最高限额150万元的奖励,再融资过程遇到的问题按“一企一议”工作机制协调解决。
重金奖励高质量管理
晋江对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每项奖励100万元,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的单位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省、泉州市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成为国际标准第一起草单位或企业标准直接提升为国际标准的企业,每项奖励100万元。该措施对鼓励单位或企业制定国际标准是莫大的鼓励。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也将获得每项最高限额5万元的奖励。
此外,在企业创新政策支持方面,“国家创新型企业”、“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将分别获得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获得福建省优秀新产品奖前三名的企业,也能同时收获晋江给予的最高10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本级科技奖的项目,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
为促进中小企业产销衔接,对委托晋江市内中小企业从事贴牌加工的品牌企业,晋江将给予最高限额10万元的奖励。对将总建筑面积40%以上的厂房设施以出租方式吸纳贴牌加工企业入驻生产的品牌工业城,其用地价格按市区规划区内21万元/亩、市区规划区外18万元/亩的标准收取。
□本报记者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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