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晋江 > 晋江新闻 > 正文

男子谎称行李里海鲜是炸弹 惊动晋江国际机场特警排爆

2015-12-17 07:3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18日讯 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办托运时,他竟然开玩笑称行李里“有炸弹”,工作人员吓了一跳,急忙报警。昨日上午10时许,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民警经过排查并未发现炸弹。52岁的晋江人李某心随后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晋江机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这是该机场首起因“诈弹”被追究法律责任的行政案件。

  民警介绍,昨日上午10时许,在武汉做生意的李某心,在晋江机场候机楼国内出发厅办理飞往武汉的乘机手续。因他有一个泡沫箱要托运,机场工作人员便问他行李中“是否有充电宝、打火机、火柴、锂电池、易燃易爆等禁运物品”。不料,李某心竟回答:“里面有炸弹。”紧张的工作人员马上报警。

  机场公安分局接警后,立即启动处置爆炸物应急预案,防暴大队特警马上赶到现场处置。李某心一看特警真的来了,脸色马上就变了,称“我刚才说的都是开玩笑的,我的行李里真的没有炸弹啊”。不过,警方还是用测爆仪等仪器对他的行李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检查。经查,里面并未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排除了爆炸威胁的可能。民警随后打开泡沫箱一看,里面原来是一些海鲜。

  随后,李某心被民警带到机场公安分局。

  民警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叶扬)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晋江昨日两起车祸 皆因司机不让行
下一条:晋江市计生协会携手社工机构为失独家庭圆“微心愿”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