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机场停车费9月20日起有新规 小车2小时10元

福州晚报   2017-09-16 08:58

  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9月20日起,长乐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执行新的标准。

  长乐市物价局日前下发《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式、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此次调整幅度较大的主要是长乐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

  长乐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新标准如下:小型车从原来的1小时以内8元调整为2小时以内10元,大型车从原来的1小时以内10元调整为2小时以内15元,并增加了中型车的停放服务标准——2小时以内12元;超过2小时每半小时小、中、大型车分别加收3元、4元、5元,24小时最高收费限额分别为60元、70元、80元。

  据悉,车辆大小分类按有关规定,即小型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公斤货车;中型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公斤且小于12000公斤货车;大型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公斤货车。

  调价后,长乐其他停车场收费按小时或按次均以5元为最低标准,同样从9月20日起开始执行。(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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