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12-05 11:56

关于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青招委〔2016〕64号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关于2016年成人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成人招生院校:

  经研究决定,2016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

  (一)文史、中医类:109分;

  (二)艺术类:86分;

  (三)理工类:100分;

  (四)经济管理类:100分;

  (五)法学类:101分;

  (六)教育学类:122分;

  (七)农学类:104分;

  (八)医学类:122分。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

  (一)文科:160分;

  (二)理科:150分。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

  (一)文科:100分;

  (二)理科:100分。

  四、藏文高中起点升专科

  (一)文科:80分;

  (二)理科:82分。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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