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公车管理办法 尚无领导干部用公车细则
马上就访北大、清华都有公车管理办法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北大、清华两校都于2009年出台了有关公车的管理办法,但其中尚无领导干部使用公车的标准细则。《北京大学机动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领导用车主要用于调研、会议、接待来访等公务,所用公车均登记在校长办公室名下,统一安排调度,以杜绝超标购车和公车私用现象。(高校须制定领导用房用车出国标准 接受师生监督)
北大各单位拟购公务用车,应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购买。因科研或其他用途需提高标准的,须经本单位主管校长审批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而各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的机动车,则须到设备部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北大表示,学校已严格控制公车采购,加强公车管理和使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学校公车采购经费及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呈明显下降趋势。
《清华大学公用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实验室与设备处是公车购买、管理、校内调拨、对外处置和报废处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保卫处是校内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监察室对上述工作实施监督。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申请使用、借还登记规定。
远途到外地办理公务,一般情况下应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非工作时间,公车应当停放在本单位的车库、车位内。
在固定资产方面,从2013年底开始,北大对全校各单位逐一核实并检查领导干部用房情况,向存在用房严重超标现象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发送清理、清退函。根据群众反映,学校纪委监察室已经对两个单位的3位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进行了纠正。
在公务出国方面,北大表示,学校已经严格执行出访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出国团组规模和出国次数,副校级以上领导工作出访稳中有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上,实行学校、主管职能部门、院系(直属附属单位)“三级管理”模式,按程序、按权限逐级审批,费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费用标准和规定执行。
此外,截至2013年11月底,在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会员卡专项清理工作中,北大全校103个二级单位(不含医学部)均已向相关部门上报会员卡清退报告单位汇总表。除1名干部在国外进修未提交“零报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均提交了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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