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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计划评选200名特级教师 民办校也可推荐

2014-05-05 09:19 来源:福州晚报 0
福建计划评选200特级教师差额推荐248人,农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5%

  4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福建省将开展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表彰工作,计划评选200名特级教师,差额推荐248人,原则上按在职专任教师数分配至各设区市,其中福州市的推荐名额为38名。各设区市的推荐人选中,农村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5%,初中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校级正职领导和教研人员不超过20%,民办学校的合适人选也可以推荐。福建省每四年评选一次特级教师,上一次于2010年组织开展。今年特级教师评选对象为在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参加评选推荐。

  本次评选重点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个学校(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评选条件包括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其中至少1次优秀;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满5年,近5年来至少担任1年班主任;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5%以上;教龄在10年以上,现已聘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长期在农村任教的特别优秀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可适当降低职称要求;城镇普通中小学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校级正职领导暂不作要求);校级正职领导除应具备上述教师参评条件外,还应当坚持正确的办学思想,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规范办学,校风好、学风正,无安全责任事故,教师队伍无师德违规行为。(首席记者 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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