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系统清明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2014-04-03 15:52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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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用于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等
清明节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公车一律停用。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用于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非公务活动。
据介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总体情况较好,成效明显,公车私用现象明显减少。但从春节前后省教育纪工委组织开展的明察暗访情况来看,仍然发现一些公车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存在管理漏洞和隐患等问题。根据省纪委的有关要求,清明节期间全省教育系统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公车私用,严明公车管理纪律。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公车私用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省教育纪工委将以适当方式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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