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教育热点 > 正文

漳州教育局印发规定明确学生安全负责人

2015-03-06 09:17 来源:闽南网 0

  漳州教育局印发规定

  明确学生安全负责人

  闽南网3月6日讯 昨日漳州小学开学,漳州市教育局印发《漳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区域学校学生安全责任负责人,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建设。

  据介绍,“党政同责”是指: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一岗双责”是指:教育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海都记者 胡婧 朱加良 通讯员 潘颖)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福建省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创佳绩
下一条:漳州第二实小迎宾校区二期正式开工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