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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高考成绩6月27日17时前可申请复查

2014-06-27 10:07 来源:福建日报 0
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的,可于6月27日17时前持书面申请、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查

  考生对高考成绩有异议的,可于6月27日17时前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应届生还须持原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申请成绩复查,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4年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只查分,不查卷。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5日12时前将查核结果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如复查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有误差,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给予更正。(记者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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